4月10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科楼327会议室召开学习会,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开深入研讨。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尹志丽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发言。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分团委书记葛丹,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戴华作重点发言。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星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在重点发言时指出,一是要以身作则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与学生密切接触的一线教育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生评优评奖、干部选拔等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优良作风赢得学生信任。二是要将廉洁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主题班会、廉洁文化作品创作等形式,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在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学科竞赛组织等环节强化制度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三是要创新教育方式提升实效。发挥计算机专业优势,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沉浸式廉洁教育,如开发廉政主题小程序、制作微视频等,让廉洁教育更贴近青年学生特点。
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分团委书记葛丹在重点发言时指出,作为一名共青团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好共青团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结合对八项规定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的领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戴华在重点发言时指出,在教学科研中,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只追求表面的成果数量,而要将精力真正投入到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上,将科学研究与国家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引路人,我们更应以身作则,将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他们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会上,其他中心组成员一致表示,高校不仅是知识传授的殿堂,更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阵地。八项规定精神对高校教师具有特殊指导意义,全体教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摒弃“唯成果数量论”,将精力集中于教书育人、科研攻关与国家发展需求的深度融合。
尹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一要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结合《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材料,引导教师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二要全面开展自查,提升育人实效。持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利用领导信箱、师德师风监督投诉举报平台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台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确保持续改进和提升。三要创新育人模式,服务国家战略。探索“科研+思政”融合路径,鼓励学院教师带领学生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产出标志性成果,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撰稿:杨瑞 初审:刘星 编辑:杨瑞 审核:尹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