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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来源: 计算机学院 | 发表时间: 2024-07-02 | 浏览次数: 67

7月1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在学科楼327会议室集中学习《条例》第十、十一章内容,学院党委书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尹志丽主持并作总结发言。

按照《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工作安排》要求,全体成员结合自身工作集中学习研讨了《条例》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党委委员、副院长黄海平在集中研讨时指出,廉洁纪律是履职用权的“安全带”,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牢记初心使命,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

党委委员、学院分团委书记葛丹在研讨时强调,这两章规定不仅规范了党员的外在行为,更塑造了党员的内在精神世界,使她更加深刻地理解,纪律是党的生命力,是党员行为的“红线”。并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行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升自我,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生活品质,为党的事业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

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戴华指出,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部分,深感其内涵丰富、意义重大。通过这次学习,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也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党员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并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勤奋敬业、尽职尽责,在生活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同时,也将积极向身边的同事和群众宣传党的纪律要求,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党委委员、计算机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周剑结合自身实际谈到,作为高校党员教师,经常会涉及考试、录取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时,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必须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要时刻明大德、守师德,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学院党委书记尹志丽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工作纪律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培养实干担当的工作作风,做严守工作纪律的放心人,又要自重自省锤炼个人道德品行,做严守生活纪律的正派人。

(撰稿:杨瑞 初审:刘星 编辑:杨瑞 审核:尹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