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放假安排:9月10日至12日,共三天。其中, 9月12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共七天。其中, 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的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请各单位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