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岗前培训参加对象为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和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鉴于教师资格申请考试不再单独组织,因此如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
1、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省统一培训、校内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统一培训及考试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2、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须提供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带有“师范”或“XX教育”字样),除此外其他人员均须参加全部四门课程的培训考试。
3、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参加2011年岗前培训补考,请在考试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 “补考”,并将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在须补考的科目栏中打“√”。
4、培训教材统一使用2006年修订后的新教材《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经省物价局批准,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400元(其中: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 元/门),报名费每人5元。培训时间在2011年9-11月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门课的授课时间不得少于原国家教委规定的110学时。为保证培训质量,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12月10日―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职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各二级单位需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填写附件中的“岗前培训考试报名表”和“岗前培训教材订购表”,将各类人员需要参加考试科目填入对应表格,收齐费用和一张一寸照片,于9月10日前将表格、培训费用及照片(培训费、考试费由学校支付,报名费、教材费由个人承担,补考人员费用一切自理)送交师资科(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30室)。
联系电话:85866372
联系人:丁夏夏
人事处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