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端午节放假时间定为6月4日至6日,共3天。
其中6月4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日)正常公休,6月6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原定6月4日(星期六)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外出旅行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