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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寄送注意事项

来源: 计算机学院 | 发表时间: 2023-05-06 | 浏览次数: 4639

一、寄送内容

(1)全日制的所有同学(含国科大),需于5月20日前寄送:

附件1:调档函(调档函如需红章的,请自行彩色打印);

附件2:现实表现复审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的考生请将入伍、退伍证件原件一并寄送)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的档案最迟于2023级新生入学前完成寄送)

(2)非全日制的所有同学,需6月1日前寄送:

附件2:现实表现复审表;

附件3: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需盖好就业单位公章)。

请注意:若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现实表现复审表)、调档及合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将暂缓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寄送方式:

务必通过机要局或者 EMS(中国邮政快件)寄送!!!勿用普通快递或平信等寄送!!!

三、寄送地址

南京市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833号信箱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葛洪涛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2458 邮编:210023

非全日制无需寄送个人档案,但需要寄送现实表现复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

四、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和团员组织关系的考生请注意:
 1.党员关系转接具体信息如下:

1)省内转接。一般不接受纸质介绍信(特殊党组织除外),需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2023级一支部委员会

2)省外转接。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组织名称:中共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委员会

3)非全日制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院。

4)转来的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填写好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并加盖基层党委章。

5)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确认接收。所有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需在我院党委检查完党员档案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接收,开具介绍信回执或接收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

注意事项:新生党员所在地基层党组织不必提前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免超过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建议非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8月底,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毕业离校时。

2.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如下:团江苏省委——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分团委——2023xx团支部(具体待新生入校后成立);不接受纸质介绍信,请于2023级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内从智慧团建管理系统中发起转接申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团组织关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出,请备注说明。

以上事项,请务必注意,如材料不按要求寄送,后果自负。

附件1:调档函.pdf

附件2:现实表现复审表.pdf

附件3: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pdf